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2023年第42期通告,通報了16批次不合格食品,檢出了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和超限量使用等問題。消息是12月13日發布的。
有微生物污染問題的食品已經被檢測出來了,共有9批次。
陽江市江城區挺惠買百貨商行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壹品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自然派沙爹豬肉干,菌落總數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另外,佛山市南海區添錦旺食品商行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洪氏情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唇唇欲動-海鹽菠蘿味,也存在同樣的問題。此外,云浮市云城區盈順食品商店銷售的標稱潮州市潮安區優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花果(話化類),以及河源市源城區泰和食品批發部銷售的標稱東莞市金澤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水果味沙琪瑪,均未達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要求。除了以上問題,廣州市的增城金點小吃店、白云區同和傳好運甜品店、以及白云區同和松記快餐店也出現了大腸菌群和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問題。
大腸菌群是一種常用的食品污染指示菌,被廣泛應用于國內外。當食品中檢測出大腸菌群時,往往暗示著可能存在致病菌(如沙門氏菌、志賀氏菌、致病性大腸桿菌)的污染。引起大腸菌群超標的原因可能包括:產品的加工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到人員、工器具以及生產設備和環境的污染,還有可能是產品的滅菌工藝不夠徹底。
霉菌在評價食品衛生質量方面扮演著指示性的角色。食品中的霉菌數是指食品經過處理后,在特定條件下培養檢樣,計算出每克或每毫升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當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時,會破壞其營養成分,使其失去可食用價值,并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攝入超標霉菌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而導致食品中霉菌超標的原因可能包括原料發霉、原料和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以及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甚至與產品的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已被檢出6次。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6批次食品檢測出食品添加劑超范圍超限量使用問題。其中,肇慶市端州區科月面條店加工的餃子皮和拉面,以及兵記鮮面店加工的餃子皮和云吞皮的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標準;高州市聚鑫糧油店銷售的廣東兆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兆康牌廣州米粉和珠海華發商都分店銷售的廣東擊壤歌食品(廣東)有限公司生產的圣女果干的二氧化硫殘留量同樣不符合標準。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有很強的抑制能力。人體可以充分吸收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并且這些物質可以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的規定,谷物粉類制成品中不得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生濕面制品中檢測到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可能是企業為延長產品保質期或者彌補產品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不佳而超范圍使用。
二氧化硫通常用作食品加工中的漂白劑和防腐劑,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功能。適量的攝入并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但攝入過量則可能導致惡心、嘔吐等胃腸道不適。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規定,米粉制品生產加工中不得使用亞硫酸鹽、二氧化硫等物質;而蜜餞涼果類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殘留量為0.35g/kg。二氧化硫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者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質原料,隨后為了提高產品色澤而超范圍、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在使用時不計量或計量不準確;另外,使用硫磺熏蒸漂白這種傳統工藝或直接使用亞硫酸鹽浸泡也可能導致超標。
廣州新大信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山市力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古法面包(港式奶黃味),還有1批次食品檢出其他指標問題,其中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食品中的酸價主要表現了油脂的酸敗程度,超標的情況會導致食品呈現哈喇味,嚴重超標時產生的醛、酮、酸會影響脂溶性維生素的穩定性,從而引起腸胃不適。糕點中酸價超標可能源自于企業對原料采購的監管不嚴格,產品生產工藝未達到標準,或者產品儲存條件不當等多種因素。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下令轄區市場監管部門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展開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進行原因分析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錄在生產經營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中,并依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