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在“整治中小學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守護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項目中,針對中小學食堂及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著重展開了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整治行動。以下是部分典型案例的詳細說明:
案例1
某中學位于仙游縣,被發現其食堂存在著“三防”設施不完善的問題。在2023年9月份,仙游縣市場監管局的執法人員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后對該食堂進行了警告處罰。然而,在隨后的11月份復查中,發現學校仍未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因此市場監管局進行了立案調查。經調查,發現該學校食堂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廚房下水道蓋板存在漏洞、廚房排氣扇未安裝紗網”等“三防”設施不完善的情況。學校因未按規定處理生產經營條件變化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仙游縣市場監管局對該學校進行了行政處罰。
案例2
某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位于莆田市秀嶼區,被指控未有效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在2023年10月份,莆田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根據秀嶼區市場監管局移送的案件線索,對該單位的經營行為進行了核查。核查結果顯示,該單位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環境衛生不合格、生產經營設備不全以及未建立電子臺賬并及時上傳視頻安全追溯信息等問題。這些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因此,莆田市市場監管局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第九十八條的規定,對該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
案例3
韋某農產品商店位于莆田市城廂區,涉嫌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在2023年5月份,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廣東省中鼎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莆田市某中學采購的食品原料青尖椒進行監督抽檢,結果顯示不合格。經追溯調查,發現該不合格青尖椒是由城廂區韋某農產品商店售出。市場監管局于6月26日立案調查。調查發現,韋某農產品商店于2023年5月15日從天九灣蔬菜批發市場購進了40斤抽檢不合格的青尖椒,以每斤4.33元的價格全部售出,涉及貨值金額為173.2元,違法所得5.2元。韋某農產品商店在購進上述青尖椒時未按規定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導致無法進行有效溯源。經評估,這次不合格批次的青尖椒不足以導致嚴重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因此,韋某農產品商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
接下來,莆田市市場監管部門和教育部門將持續加大對校外供餐單位和中小學食堂的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加強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對于發現的案件線索以及屢教不改的校外供餐單位和中小學食堂,將會采取嚴厲、迅速的處理措施,以形成更有力的震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