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總局81號令),最近,青島市嶗山區市場監管局展開了全面宣傳和監督檢查工作,要求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從12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生鮮燈”,并進行督促。
“美顏燈”是行內人士對“生鮮燈”的稱呼。近年來,“生鮮燈”已被廣泛運用于各大商場和超市。這種冷光源照明設備可以通過調整光照顏色或者添加紅色燈罩,讓海鮮、生肉等生鮮產品在照射下顯得特別新鮮紅潤,就像經過了“美顏”處理一樣。這種現象可能會誤導消費者對生鮮產品的真實感知。今年6月,修訂后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能夠改變食用農產品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的照明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知。”對于違反規定并拒不改正的,將會面臨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該新規定將于12月1日正式實施。
為了更加規范食用農產品市場的銷售行為,嶗山區市場監管局食品流通科和綜合市場科采取培訓、發放宣傳材料、張貼海報以及現場督導檢查等方式,敦促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在12月1日之前完成全部“生鮮燈”的更換。
食品流通安全監管科提供。